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民族教育重点工作,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组织开展2013年“‘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研究课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为基本要求。急需课题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够有效解决当前民族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基础课题和长线战略课题力求创新,注重对民族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探究性研究,注重应用于实践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研究,为推动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归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著作权归课题组。未经所有权方许可,著作权方不得随意发布课题成果。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分为急需课题、基础课题和长线战略课题三类。资助经费额度为3-8万元、10-15万元和20-30万元,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课题实际工作量、工作难度以及成果含金量确定课题经费具体资助标准。研究时限分别为6个月、1年、2-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3)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民族教育科研和组织能力;
(4)申请人必须从事民族教育实际研究工作;
(5)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的,不得申请。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民族教育研究领域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申请•评审书》及活页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xjsyjy@163.com。
3.申报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11::0前;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静韦;联系电话:60438304;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1:
“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
“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
科研院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