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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何之法理:宋代法官的事实认知与法律推理

  报告题目:何之法理:宋代法官的事实认知与法律推理

  报告时间:2019年4月23日(周二)14:30 

  报告地点:北辰校区经管学院华耐报告厅

  报告嘉宾: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主讲嘉宾:陈景良,男,1958年12月出生,河南鹿邑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74年参军,曾任部队卫生班长。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7-2000年间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法律系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2000年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等。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约4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律师文摘》等转载。近年出版著作及教材10余部。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制通史·宋卷》(副主编)、《当代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主持或参撰《中国法制史》教材几种。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讼师与律师:中西诉讼文化比较研究》等多项重要课题。曾先后获河南省政府社科成果一等奖、河南省新闻局优秀图书二等奖、中国法律史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多项科研奖。1998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001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