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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

2012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市社科规划项目为抓手,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多出精品力作,多出优秀人才,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申报说明

2012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申报课题设计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研究事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申报细则

1.申报学科:本年度《课题指南》涵盖20个学科(具体申报时可将“中外语言学”细分为“汉语言学”和“外国语言学”,届时以《申报代码》为准),申报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交叉学科项目应按照研究专长“靠近”原则,选择某一学科进行申报。

2.成果形式: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务请注明,切忌同时选择三种,须至少明确一种成果形式,否则无效)。鼓励“研究报告”附带阶段性成果的“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结项(若以“研究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填写顺序应当是“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但“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不可以替代“研究报告”。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1年至1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23年内完成,多卷本,可适当延长。最终“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须打印装订成册。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请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专著”成果出版时,须在扉页或后记中注明“天津市××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字样。

3.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天津市艺术规划项目、本市历年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在研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3)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

4.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2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5.申报资格:(1)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申报落选课题,需按我市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不可直接转报市级项目或代为申请。(2)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专家签字并盖章方可有效)。

四、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6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1份,纸质版各一式4份(含原件1份),要求A4打印,左侧装订,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各单位《申报数据表》电子版1份,数据表请按学科代码顺序分类录入。所有电子文档发送至kxjsyjy@163.com

课题申报材料一律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包括《2012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学科代码表》、《申报数据表》和20125月印制的《项目申请书》(含匿名论证活页)。

    联系电话:6043830460438305;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

2012天津社科规划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