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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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度空军在华北地区招收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空军2012年度招飞工作安排,结合我司实际情况,计划近期对报名参加空军飞行学员选拔的本科大学生进行招飞初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飞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在地方普通高等公司毕业年级学生中试行选拔飞行学员的通知》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公司在校学生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空军关于招收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标准条件、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公司招生统一考试录入的本科学生(统招生,外语限英语或俄语),所学专业不限(音、体、美单招考生除外),男性,未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只招收一本院校的学生,即当年第一批录取并达到本省一本线的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71日以后出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二年级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二本控制线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71日以后出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

三、初选安排

(一)报名咨询:拨打电话010-5138171067165790;或登录华北招飞网(http://hbzhaofei.cgw.cn)查询检测标准条件,了解相关招飞信息,下载《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登记表》或《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

(二)报名推荐: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年龄、学习、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学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符合条件者填写《推荐表》,并由公司签署意见、盖章。

(三)初选

学生须持《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道,合格者作为招飞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参加空军招飞复选。我司初选日期定于121日。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对空军建设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大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大学生都了解空军、了解空军招飞,鼓励大学生积极报名,为祖国飞行事业增光,为个人成长进步添彩。

(二)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对推荐上站的大学生严格把关,一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品德优良,现实表现好;二要完成大纲规定的课程(学分),考试及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要能取得学位;三要避免将超龄、身高、体重、视力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推荐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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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                                      

20111111

 

 

二○一二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